(2007年卷一第41题)围家知识产权局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出了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其发文日为2005年5月211日,申请人于2005年6月4日收到了该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欲提出分案申请,则最迟应当在下列哪天提出?

admin2018-06-28  32

问题 (2007年卷一第41题)围家知识产权局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出了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其发文日为2005年5月211日,申请人于2005年6月4日收到了该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欲提出分案申请,则最迟应当在下列哪天提出?

选项 A、2005年7月24日
B、2005年8月4日
C、2005年8月8日
D、2005年8月24日

答案C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第1款:“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4条第1款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条第3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故选项A、B、D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jH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