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的( )。

admin2019-05-09  35

问题 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的(    )。

选项 A、“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用
B、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州
C、“论心定罪”仅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曾被采用
D、“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案件的随意性

答案C

解析 论心定罪是春秋之义中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内容,汉儒把它当成司法审判的基本原则。其内容是在审判中重点考察犯罪者的动机是否合乎儒家道德,如不合乎,必须严惩;如合乎,虽犯法亦可从轻论处。这一审判原则从道德至上的立场出发,过分强调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而相对忽视了犯罪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酷吏任意安置人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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