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甲因犯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再次犯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某甲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
某甲因犯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再次犯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某甲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
admin
2022-03-17
32
问题
某甲因犯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再次犯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某甲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
选项
A、减刑
B、缓刑
C、保外就医
D、假释
答案
B,D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累犯不得缓刑和假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h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免责的债务移转的条件。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如何理解“采取
我国《刑法》第96条规定:“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请分析:从解释的效力角度看,该解释属于什么解释?
下列属于因特定事实的出现导致刑罚消灭的情形是()。
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简述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行为方式。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_____的罪刑法定);(2)禁止类推解释(__________的罪刑法定);(3)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____的罪刑法定);(4)排斥习惯法(_________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
下列行为人,可以成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是()
随机试题
《听听那冷雨》写到了________、________和大陆的雨,构成横的地域感,写到了________、亡宋之痛和________的雨,有纵的历史感。如此构成了这篇文章纵横交错的结构,集中而紧凑。
患者,男,25岁。右腹股沟区可复性包块2年。查体:肿块还纳后,压迫内环口肿物不再复出,无压痛。手术中最有可能发现的是()
患者,女,23岁,经期先后不定,经前乳房胀痛,经期小腹坠胀,性情急躁,苔薄黄,脉弦。建议选择香附治疗。基于患者病症,香附发挥的功效为
水泥强度与水泥的矿物熟料组成密切相关,但与水泥细度无关。()
关于城市所具备的基本特征的概括,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单个证券的风险度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
150万封电邮和接近9万个电话呼叫通通指向美国国会,网友在Google和Faeebook上怨声载道,甚至有几千封手写书信飞至美国众议院,这就是所谓的“数字暴乱”。这场网络怨愤借助于11月16日的“美国审查日”之名发起,目的是反对提案《禁止网络盗版法案》。该
Unemploymentisadeeply【B1】______sensitivepoliticalissueforChancellorGerhardSchroeder.Backin1998hewas【B2】______for
A、Theinventordecideswhotheexpiredpatentgoesto.B、Theinventormaystriveforalongervalidtimespan.C、Theinventorw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