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0年8月12日,某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
2010年8月12日,某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
admin
2018-06-22
36
问题
2010年8月12日,某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撤回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B、如该公司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应在复议机关向县地税局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否则撤回行为无效
D、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书面裁定,否则不导致复议终止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2)选项CD:“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而非“法院”)同意,可以撤回。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h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4年12月3日,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已明示保质期的黄油卖给乙公司,乙公司验收时因疏忽而未发现黄油已过保质期。2005年12月26日,乙公司在使用该黄油时,发现黄油已变质。一个月后,乙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此案,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和诉权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机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柴某经工商部门核准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之后,清湖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柴某的纳税方式由过去的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缴税。2008年2月,因柴某不按规定如实申报,清湖县地税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责令柴某限期申报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柴某要求延期申报和延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假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一种量刑制度。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关于对与债务人有关事项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市国税局决定受理复议申请的最后期限应该是(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的规定,市国税局( )。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表现代理构成要件的是( )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逃税罪构成要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1年)
随机试题
A.扶正B.祛邪C.扶正兼祛邪D.先祛邪后扶正邪盛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治疗原则是
简述平衡膳食的组成。
配制注射剂的环境区域划分哪一条是正确的
痰镜检查到色素细胞最常见于
A、卵黄囊B、胆囊C、淋巴管D、肝脾E、骨髓胚胎第4个月时主要造血器官是
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则下列关于复议机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施工成本目标控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
行李员工作不细致,导致两个团队的行李搞混,致使旅游者拿不到行李,这类事故属于()。
教育心理学上,将教师期望的自我应验的预言效应称为___________。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