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在一老厂区最东侧的狭窄场地。该工程特点为是场地附近建筑物较多,皮带通廊和各种管道纵横交错,且有150m高烟囱两座,周围交通非常不便。某承包方同发包方签订了该工程的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工期12个月,开工日期为3月8日,竣工日期为次年3月7日;工期惩罚

admin2016-06-28  40

问题 某工程建设在一老厂区最东侧的狭窄场地。该工程特点为是场地附近建筑物较多,皮带通廊和各种管道纵横交错,且有150m高烟囱两座,周围交通非常不便。某承包方同发包方签订了该工程的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工期12个月,开工日期为3月8日,竣工日期为次年3月7日;工期惩罚额为5000元/d,工程保修期一年。
    在施工过程中,因建筑物较密集,安全管理困难较大。烟囱施工到100m高时,施工材料坠落到附近的车间屋面,造成一名屋面防水施工人员死亡。另,工程累计停电20d;因雨天不能正常施工延误工期10d;由于交通不便造成误工10d,该工程于次年4月17日竣工。同日,为给高炉早日供料,公司领导决定不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问题:
承包方是否应承担该工程延误的责任?应如何计算工期延误惩罚数额?

选项

答案工期共延误40d,其中20d停电应由负责供电的发包方负责;对雨天和交通不便的影响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对此风险有所准备,但承包方在制订计划和实际施工中考虑不周,造成误工。故由此造成的20d工期延误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工期延误惩罚额为1000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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