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两种类型及其发展趋势。

admin2014-05-13  8

问题 简要说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两种类型及其发展趋势。

选项

答案按经营模式划分,商业银行分为职能分工型银行(functional division commercialbank)和全能型银行(multifunction commercial bank)。 所谓职能分工,其基本特点是,法律限定金融机构必须分门别类各有专营:有专营长期金融的,有专营短期金融的,有专营有价证券买卖的,有专营信托业务的,等等。职能分工体制下的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大差别在于:只有商业银行能够吸收使用支票的活期存款;商业银行一般以发放1年以下的短期工商信贷为其主要业务。全能型商业银行,又有综合型商业银行(comprehensive commercial bank)之称,它们可以经营包括各种期限和种类的存款与贷款的一切银行业务,同时直至可以经营全面的证券业务等。职能分工型模式被称为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相对应地,全能型模式则被称为混业经营、混业模式。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伴随迅速发展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和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在执行分业管理的国家中,商业银行经营日趋全能化、综合化。出现这一变化的原因主要在于:在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商业银行面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利润率不断降低,迫使它们不得不从事各种更为广泛的业务活动;其吸收长期性资金来源的途径拓宽,从而为长期信贷和投资活动创造了条件等。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纷纷解除禁令,默许乃至鼓励其大中型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日本于1998年颁布了《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即被称为“金融大爆炸”(Big Bang)的计划,允许各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 1999年10月,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代表分业经营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业互相渗透并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 现今,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混业经营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在一家银行内同时开展信贷中介、投资、信托、保险诸业务,二是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把分别独立经营金融业务的公司连接在一起。美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形式就是金融持股公司、银行持股公司。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egj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