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admin
2017-01-05
11
问题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选项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答案
B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情况下是一个原告对应一个被告,但有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这种情况称为共同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或共同应诉的人就叫做共同诉讼人。
本题的A项显然是错误的。C项实际上说的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及其诉讼代理人,D项混淆了概念之间的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d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一般而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发生效力。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法律移植,甲乙丙丁有四种理解。甲认为法律移植类似于器官移植,必须要考虑供体与受体之间是否存在排异性:乙认为法律移植必须要考虑文化上的差异性;丙认为法律移植是将外国有但本国没有的法律制度移植至本国,没有条件限制;丁认为法律移植是法律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这
我国《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判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刑法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是()。
甲在饭店吃完饭菜未结账即想离开,饭店服务员见状阻止其离开,并打电话报警。甲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饭店。我半小时后要乘坐火车,耽误了乘车你们必须赔偿我的损失。”饭店行为()。
依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哪个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政策和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带有人们的主观意志,或者说是人们意志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行政调节方法运用得是否合理和科学,主要取决于人们主观上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否正确,取决于人们对客观规律和复杂的经济活动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这段文字的主旨是(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范围是()。
下列适用于缓刑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脑脊液改变不包括
王某,女,56岁,反复腹大胀满4年。现腹大胀满,入暮尤甚,脘闷纳呆,面色萎黄,神倦怯寒,肢冷浮肿,腰膝酸软,小便不利,大便溏薄。舌淡胖,苔白腻,脉沉细无力。查体:腹部触诊见肝区压痛,叩诊有移动性浊音。宜辨证
男,25岁。骑跨式会阴部外伤后不能自行排尿,会阴部青紫并阴囊血肿,导尿管不能插入膀胱,可能的诊断是
适宜接种卡介苗(BCG)的主要对象是
项目持续性分析的要素有()。
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单方面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为代价而拥有这种权利。
某企业目前拥有资本1000万元,债务资本占20%,负债平均利率为10%,发行普通股100万股(每股面值6元),发行优先股100万股(每股面值2元),每年支付优先股股利30万元。目前企业的销售收入为500万元,全部的固定成本和财务费用为220万元,变动成本率
下列哪些属性不适合建立索引()。
Onlybyshoutingatthetopofhisvoice______.
A、Becausepeoplewanttohavefunwithothers.B、Becauseitiseasytofallinlove.C、Becausemarriageispainful.D、Becausef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