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
admin
2023-02-02
15
问题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C、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据此可知,故意杀人罪是“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选项D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监视居住。故本题选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bB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黄曲霉毒素为黄曲霉等的代谢产物,是强烈的致癌物质。《中国药典》中规定需进行黄曲霉毒素限量检查的药材和饮片有
用于脑血管病、脑外伤、脑肿瘤、颅内炎症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急慢性颅内压增高的药物是
鞣质可分为缩合鞣质和可水解鞣质。研究表明,缩合鞣质的毒性较低,对肝脏无毒或只有轻度损害;可水解鞣质的毒性较高,长期大量应用可引起肝小叶中央坏死、脂肪肝、肝硬化。因含有大量可水解鞣质,进入机体后几乎全部被分解成倍酸与焦酸,极大量时可引起灶性肝细胞坏死的中药是
产生用药错误的原因和类型很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用药错误的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该认定为“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情形有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关于个人自用少量药品的进出境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罚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适用的公文文种是()。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下列受奖人员系山东籍或在山东工作的有()。
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Psychologistsadvisethatbeforemakinganymajorchangesintheirlives,theyneedtofocusonone’sgoals.
关于妇科检查,不正确的是:
按体积计算,牙釉质中无机物所占比例为()
罐壁板自下而上依次组装焊接,直至顶层壁板、抗风圈及顶端包边角钢等最后组焊完成,这种方法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作出了到202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具体目标。()
下列关于钢化玻璃和普通平板玻璃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某市公安局民警抓捕歹徒过程中,歹徒逃进市民刘某家院里的菜园,踩烂蔬菜,给其带来了200元的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根据我国宪法和国籍法,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述,正确的有()。
G—W—G’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