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1-07-05  31

问题 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个人进口大量化妆品,免征消费税
B、武警部队专用的巡逻车,免征车船税
C、企业从事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D、农民张某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免征增值税

答案B,C

解析 A选项涉及消费税免征制度。《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化妆品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进口化妆品应当缴纳消费税,所以A错误。当然,海关总署曾经对于个人携带和邮寄进境自用物品在限量(限制)内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是为了遏制专职“代购”等现象,自2016年4月起政策有所收紧。无论如何,个人进口“大量”化妆品,不会免征消费税。B选项涉及车船税减免制度。《车船税法》第3条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由此可知B选项正确。C选项涉及企业所得税减免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所得。”
由此可知C选项正确。D选项涉及增值税减免制度。《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农民张某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不属于该条第(1)项规定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因此不能免税,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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