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开发一款新能源电池产品。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甲公司派技术人员赵工参与了乙研究所的开发工作。赵工与乙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一道对所开发的新能源电池产品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如果甲公司和乙研究所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没有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则下列

admin2022-11-30  52

问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开发一款新能源电池产品。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甲公司派技术人员赵工参与了乙研究所的开发工作。赵工与乙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一道对所开发的新能源电池产品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如果甲公司和乙研究所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没有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乙研究所
C、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
D、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甲公司的赵工和乙研究所共有

答案C

解析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本题中对发明创造作出实质性贡献的是甲公司的赵工和乙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因此选项D错误,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在实际开发新产品的过程中,甲公司和乙研究所之间的委托关系演变成了合作关系,在没有对申请专利的权利作事先约定的情况下,该权利属于有专利申请资格的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选项C正确,选项A、B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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