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14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14题)
admin
2018-07-03
28
问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14题)
选项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租赁合同、合同的相对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本题中,王某已经合法占有房屋,因此,王某的承租权最优先获得保护,李某、陈某均无权请求王某搬离房屋,故A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李某的租房要求在孙某将房屋合法租赁给王某后不可能实现,符合解除合同要求,同时李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李某和陈某之间的转租合同,经出租人孙某同意,合法有效,但租赁目的已不可能实现,因此陈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根据民法合同相对性原理,孙某不是该转租合同的相对人,陈某无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T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甲公司付款后,乙公司一直没有发货,甲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李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见了诉讼,王某作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诉讼。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王某因为损害乙公司利益的事情而被依法更换,孙某代替
法院对下列哪些调解协议内容应当予以准许?()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法院通过调解结案,并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随后法院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一致,则应该如何处理?()
关于仲裁委员会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申请人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或哪些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先予执行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乙公司名下的某仓库为期1年。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既不撤出货物又不与乙公司续约,乙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的货仓并赔偿之前的占用给乙公司带来的损失。问题:有关该案件的诉讼标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在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提出异议?()
甲、乙两公司因服装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20万元,乙公司拒不履行判决。后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对乙公司的厂房进行拍卖。此时丙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厂房已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转让给丙,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经查,丙公司所言情况属实。
随机试题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2/5)
北洋政府时期秘书厅内主要负责审议法令的人员是【】
AmericanSportsTheUnitedStatesisasports-lovingnation.SportsinAmericatakeavarietyofforms;organizedcompetitive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
灭鼠药中毒的特效拮抗剂:及早使用()10一20mg肌注或以葡萄糖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每日2—3次,直至凝血酶原时间恢复正常
企业利润一般按______计算。
关于货币延期支付或将来支付的标准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属于投资中心主要考核指标的有()。
据社科院的相关研究显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偏低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更让人忧心的是,据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我国劳动报酬占比连续22年下降。”这种不断创新低的下降趋势,已经直接影响到居民消费水平的增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实现和经济的正常循环
Wherearetheyplanningtogotothenextmorn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