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单选8)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持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dmin2019-03-20  31

问题 (2014年单选8)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持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选项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 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对于打击错误一般采取法定符合说,假如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因行为偏差)实际打击的目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致,不妨害行为人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罪责。本题表述中,甲持杀人的故意,预想刺杀常某而错误刺中乙,致乙死亡。两个打击目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致,不妨碍杀人故意的承担;甲致乙死亡,构成既遂,所以,应当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可见,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Rz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