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本案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有何不当?可以或者应当怎么做?

admin2008-12-16  27

问题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本案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有何不当?可以或者应当怎么做?

选项

答案《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照此规定,本案当事人应当在4月30日之前提交上诉状。现当事人已经延误了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案当事人没有依法申请顺延期限,因此,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上诉。 《民诉意见》第84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因此,调解书不应适用留置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民诉意见》第9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本题中原告拒绝签收调解书,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而不是结案了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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