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因冒用出境证件,被边境城市某区公安分局处以10日拘留的处罚。郑某不服,向该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受理后,变更了原处罚决定,依法作出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甲不服以区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因冒用出境证件,被边境城市某区公安分局处以10日拘留的处罚。郑某不服,向该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受理后,变更了原处罚决定,依法作出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甲不服以区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09-04-23
28
问题
甲因冒用出境证件,被边境城市某区公安分局处以10日拘留的处罚。郑某不服,向该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受理后,变更了原处罚决定,依法作出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甲不服以区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B、受沂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甲变更被告
C、甲不变更被告的,受诉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D、甲的救济途径只能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答案
1,8
解析
对于出入境管理公安机关做出的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选择直接起诉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是上级公安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具有终局效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N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工作,一日与美方经理乙发生争执,乙一气之下,趁甲经过其办公楼下时,对准甲掷下一砖块,致使甲头部受重伤住进医院。甲出院后,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医药费等费用。该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的法律是:()。
日本国民五味晃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小田原分院所作判决和日本熊本地方法院玉名分院所作债权扣押命令及债权转让命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律效力,并予执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了五味晃的申请。查明:五味晃系日本公民因与日本日中物产有限
下列选项中,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中国某土产进口公司与马来西亚某公司订立了由中国出口某项土产品到马来西亚的货物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马来西亚公司于是向马来西亚法院提起了以中国某土产进出口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中国公司提出
尹某户籍所在地为甲市,但长期居住在乙市,患病后到丙市治疗,为了防备不测,尹某立下遗嘱将自己在乙市的房产留给小儿子,其他现金、债券、股票留给大儿子。请问尹某的遗嘱应当向哪个地方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中国某汽车进出口公司与总部设在韩国的某公司签订了进口韩国大宇牌汽车的合同,对该笔合同,中国公司在北京签发了即期汇票,后因汇票上存在问题,韩国公司被银行拒绝付款,韩国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关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的法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一艘国籍为甲国的渔船,装载有大量产于甲国的未经检验的活鸡,正在距离乙国领海基线15海里处行驶,计划驶入乙国,乙国曾宣布了自己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某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哪项情形不能作为监管机构拒绝其申请的理由?()
随机试题
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
下列何项归属五行之“土”()
在标准状态下,当氢气和氦气的压强与体积都相等时,氢气和氦气的内能之比为()。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其主要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 ),以区别于其他公司股票。
市场营销的功能不包括()。
应对就是个体对生活事件及其伴随的心身不平衡状态所作的()。
【材料】1.有一起离婚案件,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当场撕毁调解书并殴打法官。2.辽宁省大连市有一起刑事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高人民法院给了判决结果。但被告人及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满,聚众在法院门口上访闹事。3.某检察院对某案件给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4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2738.3千公顷,比2013年增加782.7千公顷。其中谷物播种面积94622.8千公顷(141934.1万亩),比2013年增加854.1千公顷,增长0.9%。全国粮食总产量60709.9
Accordingtotheessay,youmayhaveacoldbecause______.Childrenhavemorecoldsbecause______.
Noonedoubtedthatthepresidentwasamanofthehighest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