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财产所有权纠纷案件,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判决甲公司败诉,但甲公司仍然拒绝履行交付义务,乙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丙公司向人民法院声称该公司财产已在诉讼发生前的2个月前由甲公司卖给自己,并且自己也已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财产所有权纠纷案件,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判决甲公司败诉,但甲公司仍然拒绝履行交付义务,乙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丙公司向人民法院声称该公司财产已在诉讼发生前的2个月前由甲公司卖给自己,并且自己也已
admin
2017-11-01
30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财产所有权纠纷案件,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判决甲公司败诉,但甲公司仍然拒绝履行交付义务,乙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丙公司向人民法院声称该公司财产已在诉讼发生前的2个月前由甲公司卖给自己,并且自己也已经预交了购买款。经查,丙公司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是:( )
选项
A、判决该财产归丙公司所有
B、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C、通知驳回丙公司的执行异议
D、裁定驳回丙公司的执行异议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L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39题)
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3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8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问,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锈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不锈钢后,乙公司以此为原材料生产了不锈钢厨具,赵某从乙公司购买厂一套不锈钢厨具,使用不久,不锈钢厨具即出现严重的生锈现象,赵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在下列哪种情形下,甲公司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是下列哪些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甲将自己的全部财产100万元赠与给红十字会后。暗笑不应看破红尘,当立根商场,东山再起。甲于是向乙借款200万元经商。此后,甲按市价花费20万元从丙车行购买汽车一辆,花费10万元收养了孤儿丁,向希望工程捐赠20万元。现甲向乙借款期限已到,因甲经营不善,无力还
随机试题
曹操诗歌的基本风格是()
对表证较轻,喘咳较重的患者应首选()
口服降糖药格列齐特又名
能阻止凝血酶形成,常用于血气分析的抗凝药是
患儿,7个月,腹泻、排黄绿色稀薄样便2天,每日4~5次,精神状态好,为预防脱水给口服补盐液(ORS),其张力是()。
下列关于财务管理金融环境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下列题。某社区通过随机发放问卷的方式对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进行了调查。问卷回收率为96.7%。在所有回收的问卷中,18岁及以下居民40人,19一36岁居民440人,37—59岁居民380人,60岁及以上居民107人。调查结果如下表
重庆火锅起源于()。
陕西横跨三个气候带,南北气候差异较大,陕南为()。
TwentyyearsagotherewaspanicinCupertino,Calif.OnlyaweekremainedbeforetheteamofwhizkidsdesigningApple’sradic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