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宋朝的法律规定,享有继承家庭财产权利的民事主体包括(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第60题,2014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30题)

admin2018-07-30  32

问题 根据宋朝的法律规定,享有继承家庭财产权利的民事主体包括(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第60题,2014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30题)

选项 A、庶子
B、命继子
C、在室女
D、出嫁女

答案A,B,C,D

解析 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经济和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更加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户绝财产继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宋朝除沿袭家产的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绝户指家无男性承继人,绝户立继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因此本题ABCD均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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