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1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dmin2009-02-15  23

问题 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1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选项 A、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享有属地管辖权
B、应当送达,但N国必须与我国存在互惠关系
C、不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不享有属人管辖权
D、不应当送达,因为甲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答案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司法协助。”《刑诉法解释》第325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互惠原则,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的事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相容以及违反中国法律的,应当予以驳回;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应当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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