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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9)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9)
admin
2013-11-07
27
问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9)
选项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入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答案
C
解析
选项A、B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其中,选项A涉及的是依职权具体行政行为与依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以及行政许可的归类。依职权具体行政行为与依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分类,二者的划分标准是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前者指行政机关不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直接依职权采取具体行政行为;后者则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因此,行政许可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而非依职权的行政行为,选项A的说法错误。选项B涉及要式具体行政行为与不要式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二者的划分标准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如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其他特定意义符号为生效必要条件的,是要式具体行政行为;如不需要具备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意义符号就可以:生效的,则为不要式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多数或绝大多数具体行政行为均为要式具体行政行为,但此分类的存在实际意味着并非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为要式具体行政行为。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对此,《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已有明确分析(第2卷第587页)。故选项C的说法正确。选项D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与执行力的区别。前者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而后者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如当事人不自动履行这些义务,行政机关根据授权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这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而不是确定力的表现。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的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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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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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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