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49题)

admin2015-04-24  94

问题 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49题)

选项 A、复议机构应当为某区政府
B、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环保局不属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应根据上述规定,即“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区环保局的本级人民政府,即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也可以选择区环保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市环保局作为复议机关。A选项只片面地指出区政府为复议机构,错误。
    同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选项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据此,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时,行政复议应当中止而非终止。故B选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行政案件经过复议,依法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即区环保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D选项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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