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交警大队以方某闯红灯为由当场处以50元罚款,方某不服起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25

问题 (2016年)交警大队以方某闯红灯为由当场处以50元罚款,方某不服起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
C、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D、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

答案A,C

解析 A选项当选,B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可见简易程序中的确是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但是应该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C选项当选。《行政诉讼法》第8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D选项不当选。简易程序也是行政诉讼的法定程序,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法定判决,当事人同样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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