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期英国是如何逐步限制王权,建立和完善君主立宪制的。

admin2019-08-06  29

问题 18世纪中期英国是如何逐步限制王权,建立和完善君主立宪制的。

选项

答案(1)君主立宪制的确立。英国光荣革命后,议会提出了“权利宣言”,并于当年10月正式批准定为法律,即《权利法案》,规定以后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天主教徒不能担任国王,国王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等。此后,实权掌握在辉格派和托利派的领导人手中,他们利用自己所控制的议会,通过一系列法案来限制王权,把实权逐渐转移到议会手中,形成了国王“统而不治”的立宪君主制政体。1689年,议会通过了《叛乱法案》,规定平时国王必须经过议会的同意才能征集和维持军队,而且这支军队只能保持一年。同时议会对王室预算的金额和用途也作了规定,限制它的范围。议会在1694年制定了个“三年法案”,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议会在1701年通过了《嗣位法》,这在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法案规定英国王位不能传给天主教徒,凡英国国王必须参加英国国教会;直接依附于国王的人,不能担任下议院的议员;国王所作的一切决定和政府的命令,必须由同意该项决定的枢密院的成员即政府的大臣签署才能生效。这些措施,都对王权作了具体的限制,包括国王继承权等重大问题都掌握在议会手里,这就确定了议会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从而奠定了资产阶级所向往和追求的立宪君主制度的基础。 (2)内阁制的形成。内阁制是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汉诺威王朝时,国王不经常参加会议,内阁会议中掌权的辉格派利用这一状况,慢慢把实权揽在自己手里。久而久之,国王不出席会议成了惯例,内阁只需在会后把讨论情况通知国王。在国王不出席的情况下,内阁在开会时需要有人来主持会议,并把意见集中,向国王汇报,于是就渐渐在内阁会议中出现了“首相”。内阁制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成熟。随着政党的出现,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国家元首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并无实际权力。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国家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都必须由内阁首脑或有关阁员签署。内阁向议会负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内阁总揽国家政务,其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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