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甲、李乙二人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赵甲因脑溢血发作而突然死亡,留下妻子孙丙和儿子赵丁,此时人民法院应:( )

admin2013-05-03  24

问题 赵甲、李乙二人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赵甲因脑溢血发作而突然死亡,留下妻子孙丙和儿子赵丁,此时人民法院应:(    )

选项 A、裁定中止诉讼
B、裁定延期审理
C、裁定终止诉讼
D、责令孙丙和赵丁重新起诉

答案1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中止审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2q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