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1日~24日,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000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160000元。 (2)25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价款560000元,同款新纯金首饰

admin2019-11-06  25

问题 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1日~24日,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000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160000元。
(2)25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价款560000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780000元。
(3)27日,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B款金项链20条,收取含税加工费5850元,无同类金项链销售价格。黄金材料成本30000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
(4)30日,将新设计的C款金项链发放给优秀员工作为奖励。该批金项链耗用黄金500克,不含税购进价格270元/克,无同类首饰售价。
已知: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率为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
业务(4)应纳消费税(    )元。

选项 A、0
B、6750.00
C、7150.00
D、7531.58

答案D

解析 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奖励优秀员工视同对外销售,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500×270×(1+6%)÷(1-5%)=150631.58(元)。业务(4)应纳消费税=150631.58×5%=7531.58(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2Z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