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2/3)
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2/3)
admin
2021-04-01
21
问题
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2/3)
选项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答案
B
解析
A项正确:本题中甲开枪这一行为,是会造成警察的人身安全具有紧迫的危险性的,如果只有一种故意,那么甲的这一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B项错误:如果具有两种故意,即具有杀人的故意又构成杀死警犬的故意,则甲开枪则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损害财物罪两个罪名,此种情形属于一行为触犯两种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只能择一重罪处罚而不能数罪并罚,因此,B项错误。
C项正确:甲主观上希望打死警察,开了一枪,结果没有打中警察,那么对于警察,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于警犬,甲由于打中了警犬,且主观上认识到可能打死警犬,具有放任心理,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由于甲一行为触犯数罪名,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项正确:甲主观上希望打死警察,开了一枪,结果没有打中警察,那么对于警察,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由于甲并没有打中警犬,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甲直接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即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1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个关于法的实施,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9月,湄公河惨案中杀害中国13名船员的6名犯罪分子在中缅双方的交涉下,被押解至中国接受审判。关于该案中所体现的法律对象效力的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有关法的传统的说法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人员有资格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是:()
选举程序的民主性,是选举结果合法性的保证。下列关于我国的选区划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属于2018年宪法修改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职权。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方面的权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随机试题
因此受了蛊惑,昧却灵性而赞叹者,也还可恕的。
Afterhefinishedtheassignment,hefoundsome(addition)______exercisestodo.
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患者,手术耐受力极差,除急症抢救外,应推迟手术。
清肝火、散郁结的药物是
治疗铅中毒的首选药物是
来访者询问:“我该与谁结婚?”治疗师不予明确答复,这属于心理治疗原则中的
患者,女性,26岁。急性白血病。化疗期间患者发生了尿酸性结石。护士可观察到的临床表现是
区域型营销组织的结构包括()。
关于恶性淋巴瘤,以下哪项是错误的()。
Applet不能继承以下哪个类的方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