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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
admin
2022-05-18
20
问题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
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
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答案
A,B,C,D
解析
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汪某在法院质证中对关键事实也予以承认,故AC正确。传来证据并非来源于案件事实,是经过复制、转述等中间传播环节的证据,故B正确。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诉法第111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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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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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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