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方式。

admin2019-02-23  29

问题 简述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方式。

选项

答案西方两大法系根据其历史传统的不同将法律分别区分为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的关系,私法主要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在当代,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 普通法与衡平法是普通法法系的一种法律分类方法。这里的普通法,不同于前文所讲的法律的一般分类中的普通法概念,而是专指英国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在14世纪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今天,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适用这种分类。

解析 本题考点为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这两大分类是基于各自的特点进行的分类,根本的点在于大陆法系强调国家和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有公私之分,英美法系国家则基于判例法不一定能满足实践需要或者可能导致不公,从而必须利用衡平法进行矫正和补充,来进行的划分。在理解了这一点的基础上,将两大法系特殊划分方式的内容或表现以及缘由、历史等知识点表述清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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