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中国公民黄(A市海阳区)与谢(A市东朝区)参加了中国某海外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境外游。当旅游团在马来西亚逗留期间,黄与谢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动手打架。黄的眼角被打裂,缝了3针。回国后,黄向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不成,向A市东朝区人民

admin2015-06-30  23

问题 2001年5月,中国公民黄(A市海阳区)与谢(A市东朝区)参加了中国某海外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境外游。当旅游团在马来西亚逗留期间,黄与谢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动手打架。黄的眼角被打裂,缝了3针。回国后,黄向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不成,向A市东朝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请问:
如果法院受理了此案,可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为什么?

选项

答案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和马来西亚的法律。中国《民法通则》第146条构成了中国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核心内容,即: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本题中,侵权行为地是马来西亚,而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同的国籍,既以可以适用马来西亚的法律,又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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