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是好朋友,双方于2014年7月11日约定由甲于7月21日借给乙人民币10万元,在7月18日双方关系恶化,甲拒绝借钱给乙。那么对于甲拒绝借款的行为,乙的做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5-05-13  13

问题 甲乙是好朋友,双方于2014年7月11日约定由甲于7月21日借给乙人民币10万元,在7月18日双方关系恶化,甲拒绝借钱给乙。那么对于甲拒绝借款的行为,乙的做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该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是甲将款项划拨给乙的时候
B、乙可以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
C、乙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在7月11日生效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该案例中借款合同并没有生效,乙只能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在该例中,乙可以依据合同法“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却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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