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承诺,若赵某将来与自己的女儿结婚,则赠与赵某高档轿车一辆。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为( )。

admin2014-07-25  22

问题 孙某承诺,若赵某将来与自己的女儿结婚,则赠与赵某高档轿车一辆。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为(    )。

选项 A、肯定解除条件
B、肯定延缓条件
C、否定解除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答案B

解析 肯定条件,又称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在积极条件下,以设定事实的发生为合同成立条件。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一旦发生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即时解除。案例中孙某以赵某与其女儿结婚作为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故属于肯定条件,排除C、D项。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挥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显然案例中是在约定的事实出现时,赠与行为才发生效力,因此属于延缓条件。综上所述,案例中的情况属于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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