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中规定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中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和结算。其他费用参数取值如下:零星工程费占直接工程费的5

admin2010-11-22  27

问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中规定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中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和结算。其他费用参数取值如下:零星工程费占直接工程费的5%,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为直接费的10%,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的8%取费,税金按规定计算,税率为3.41%。其中直接工程费为133元/m3。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 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 业主从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保修金;
   (3) 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以上时,可对超过10%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中的间接费和利润进行调价,调价系数分别为0.9和0.8。
   (4) 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 工程预付款从承包商获得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见表5-1。

问题:
按照合同调价条款,重新填写调价后的综合单价计价程序表5-2。

选项

答案重新填写调价后的综合单价计价程序表5-4。 [*] 估算工程量综合单价为176元/m3。 (注:最后综合单价取整。)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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