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意外事件:又称为意外事故,这是个在刑法、民法、合同法中均被普遍运用的概念。民法上的意外事故,是指由于非当事人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事故。即事故的发生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意外事件的是( )。
意外事件:又称为意外事故,这是个在刑法、民法、合同法中均被普遍运用的概念。民法上的意外事故,是指由于非当事人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事故。即事故的发生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意外事件的是( )。
admin
2009-08-01
37
问题
意外事件:又称为意外事故,这是个在刑法、民法、合同法中均被普遍运用的概念。民法上的意外事故,是指由于非当事人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事故。即事故的发生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意外事件的是( )。
选项
A、司机王某开车前饮酒,同车赵某劝其不要喝酒,王某不听,认为不会出事。在一个拐弯处,王某由于头疼而看不清东西,车突然撞向了路旁的山体,造成了自己和赵某受重伤
B、一列火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一匹惊马闯进铁道,司机来不及刹车,车马相撞,造成火车出轨事故
C、张某与林某结怨,欲杀掉林某。一天,张某在林某饭中下药,将其毒死,并将尸体扔入河中
D、一病人需要注射青霉素,护士让病人做反应性试验。病人称已经做过,没什么反应。于是,护士没有给病人做反应试验就注射了青霉素,病人注射后不久就休克死亡
答案
B
解析
根据定义,意外事件必须是“由于非当事人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A项中王某对于酒后驾驶而出现车祸的事实应该是可以预见的;D项中护士应当知道是否已经做过反应性试验,并预见到不做反应性试验的后果,护士有过失。故只有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pwuFFFM
0
浙江
行测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社会主义应当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 )成果。
根据下图回答下列问题。
A、 B、 C、 D、 A提示框中每个图形是由两个相似或相同构图元素交叉构成,问题框中每个图形是由两个相同或相似构图元素不相交构成。故选A。
紫禁城北端的御花园是一座典型的宫廷式花园,在1.2万平方米的有限空间,容纳了大小20多座亭、台、楼、阁,其建筑形式采用与宫殿建筑相和谐的统一对称的手法,又富于高低,大小的变化,整个花园既保持了宫殿的规整,又不失园林的活泼。从这段话中可以概括出紫禁
参加党课学习,共同( )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成了大学生们课余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A、 B、 C、 D、 D本题的规律为:第一个图形加第二个图形去掉内部重合部分得到第三个图形。故选D。
图形资料1998~2003年,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年平均增长额是多少亿美元?()
他们并不认为不让小王做这件事是一个好的选择,我倒觉得他们的意见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我”认为小王应不应该去做这件事?( )
尽管许多有识之土早就呼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可直到今天,污染不但没有被治住,有些地方反而愈来愈严重。其主要原因是( )。
随机试题
A.右颈总动脉B.右锁骨下动脉C.头臂干D.左锁骨下动脉E.左颈总动脉右颈总动脉发自于
为避免肝脏的首关效应,一般肛门栓在使用时应塞入直肠的距离应为
王某(男)与赵某(女)是一对恋人,后赵某又与某机关干部陈某相恋。对此王某十分恼火。他便散布谣言,侮辱赵某,赵某遂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提起控告。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名誉权,构成侮辱、诽谤罪,并移送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
以下关于二手房经纪业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2007)为避免双层隔声窗产生共振与吻合效应,两扇窗玻璃在安装与选材上应注意()。
同一次投料相比,相同配比的混凝土二次投料的强度可提高()。
Twothingschangedmylife:mymotherandawhiteplasticbikebasket.Ihavethoughtlongandhardaboutitandit’strue.Iwo
在法国启蒙教育思想的影响下,18世纪后期德国出现了采用“适应自然”的教学方式、注重实用性和儿童兴趣的新式学校,这类学校被称为()
宋神宗元丰变法前设置的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
主观辩证法是思维辩证法、逻辑辩证法。它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