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对新增办公楼的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8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2019年9月,甲公司

admin2022-07-26  36

问题 甲公司为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对新增办公楼的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8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2019年9月,甲公司欲将其改为办公楼。按现行规定,2019年9月,改变用途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请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选项

答案购入办公楼专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用于办公,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使用13个月,净值率=(10 ×12-13)/120×100%=89.17%。可抵扣进项税额=2 000 000×89.17%=1 783 4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83 400    贷:固定资产 1 783 4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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