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荣誉与名誉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关于荣誉与名誉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22-04-19
14
问题
关于荣誉与名誉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荣誉源于特定组织的授予,名誉源于公众的评价
B、荣誉是正面的、褒扬的,名誉是客观的
C、荣誉是综合全面的评价,名誉是特定方面的评价
D、荣誉可以剥夺,名誉永久存续,不可剥夺
答案
C
解析
所谓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且基于荣誉获得利益的权利,基本内容包括荣誉获得权、荣誉维护权以及荣誉使用权。值得注意的是,荣誉与名誉具有如下区别:(1)来源不同:荣誉源于特定组织的授予,名誉源于公众的评价;(2)内容不同:荣誉是正面的、褒扬的,名誉是客观的;(3)范围不同:荣誉是特定方面的评价,名誉是综合全面的评价;(4)存续不同:荣誉可以剥夺,名誉永久存续,不可剥夺。据此,A、B、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p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2009年下半年,我国多地连续发生不法分子使用注射器扎刺他人,制造恐怖气氛的恶性事件,并造成社会恐慌,后经取样鉴定,排除使用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炭疽等烈性病原微生物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对此类行为应以()论处。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
甲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但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且未过追诉时效,对甲的处理应该是()。
1980年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简述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
随机试题
A.输血前肌内注射异丙嗪25mgB.输血前输入少量等渗盐水C.输血1000ml应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D.皮下注射0.1%肾上腺素1mlE.热敷双侧腰部,保护双肾输血时为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应
A.约束纵行诸经B.加强了十二经脉中相为表里的两经在体表的联系C.加强了十二经脉中相为表里的两经在体内的联系D.调节十二经脉的气血E.分主一身左右之阴阳剐络的生理功能为
铜期货市场出现反向市场的原因可能有( )。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对本期增加的子公司进行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拟发起设立北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初步拟订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赵某、钱某共以货币600万元出资;孙某以实物作价出资,绎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李某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
A旅行社与B饭店在旅游合同中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此,()违约责任。
对于获得知识的理解,认为主要有“亲知”“闻知”和“说知”三种途径的思想家是我国古代的()。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二、资料
Dotryyourbesttofinishit,______you?
上海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FTZ)于2013年9月开园。建立自贸区是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的一个重要决定。自贸区位于上海市的郊区,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它的建立旨在探索新途径,以减少政府干预和向全球投资者(investor)更广泛地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