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期间和审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3-03-31  22

问题 下列关于期间和审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而被公安机关逮捕,逮捕期限届满时恰好为星期六,公安机关应于星期一立即释放李某
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C、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应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
D、对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脱逃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如果被告人被捕获时,已过了审理期限,本案就可以不再追诉了

答案2

解析 《刑诉解释》第103条第1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所以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所以选项B正确。《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所以选项C错误。《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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