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腾水产加工厂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04年内,发生了以下事项: (1)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轮岗,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刘某兼任会计负责人。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

admin2011-05-30  31

问题 佳腾水产加工厂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04年内,发生了以下事项:
(1)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轮岗,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刘某兼任会计负责人。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原设备处工作人员、刘某的女儿刘莲调任出纳工作,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刘某毕业于某名牌师范大学,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厂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为了使其尽快胜任会计负赍人岗位,领导要求刘某半脱产参加会计知识培训班,并参加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
(2)撤并工作完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交。
(3)某司法单位因工作需要暂时借用佳腾水产加工厂上一年的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做了摘录或复制。工作过程中,得到厂方的大力支持:刘莲积极配合,并办理了详细的外借登记手续。
(4)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引进外资,佳腾厂与外商合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佳明公司。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刘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以利于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等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是合法的。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②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合法。按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刘某不具备任职资格。③会计工作岗位分工不合法。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二是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mOV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