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浙工商2016年研;湘潭大学2015年研]

admin2022-09-19  57

问题 从物[浙工商2016年研;湘潭大学2015年研]

选项

答案从物,作为非主物的组成部分而附着于主物,是对主物发挥辅助效用的物。 从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从物具有永久性的使用目的。从物的效用即为帮助主物,并无经济效用和经济目的。从物与主物暂时分离的,仍为从物。 ②从物与主物属于同一人。但如果从物所有权不属于主物所有人,主物所有人将主物从物一起出卖,买卖合同有效。 ③从物是独立的物,而非主物的一部分。主物与从物均是独立的。 ④从物必须在交易上也被视为从物。这是交易中的特殊习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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