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卫某与同村的仇某发生互殴,双方均致轻微伤。卫某对本市法医机构作出的轻微伤鉴定不满,遂暗中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力口重,并另行委托鉴定,结论为轻伤.后卫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告发仇某,仇某被羁押39天后,司法机关查清了事实真相。卫某的行为构成(
卫某与同村的仇某发生互殴,双方均致轻微伤。卫某对本市法医机构作出的轻微伤鉴定不满,遂暗中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力口重,并另行委托鉴定,结论为轻伤.后卫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告发仇某,仇某被羁押39天后,司法机关查清了事实真相。卫某的行为构成(
admin
2010-01-30
35
问题
卫某与同村的仇某发生互殴,双方均致轻微伤。卫某对本市法医机构作出的轻微伤鉴定不满,遂暗中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力口重,并另行委托鉴定,结论为轻伤.后卫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告发仇某,仇某被羁押39天后,司法机关查清了事实真相。卫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故意伤害罪
B、报复陷害罪
C、诬告陷害罪
D、伪证罪
答案
4
解析
卫某的行为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仇某受到刑事追究,且造成仇某被无辜羁押39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卫某并不符合上述两面罪的主体。卫某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加重,是自残自伤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g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金朝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南京国民政府普通司法体系中,最高司法机关是()。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主持者是()。
决定宪法居于根本法地位的因素不包括()。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2010年一法综一第33题)
2002年3月,李村的王某突然失踪。不久有人在该村的废井中发现一具无法辩驳的女尸,经公安部门初查,认为该女尸为失踪的王某,并认为张某为犯罪嫌疑人。为快速破案,该市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的三长会议,并就张某故意杀人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张某以故意
外来务工人员刘某在为其子办理小学入学报名手续的过程中被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刘某不同意开具证明,学校因此拒绝其子入学。根据现行宪法,在这件事中,刘某之子受到侵犯的基本权利有()(2018年一法综一第26题,2018综一第46题)
2011年,以缅甸人糯康为首的武装犯罪集团在湄公河流域劫持我国商船并杀害了13名中国船员。中国政府与泰国、缅甸和老挝三国联合采取抓捕行动,在境外将糯康等人抓捕归案。2013年,糯康等人被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该案体现的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是(
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2016年一法综一第8题)
随机试题
简述明治维新时期建国三大政策。(华中师范大学2003年世界近现代史真题;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世界近现代史真题)
手消毒剂的选择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具有联缀四肢百骸、主司关节运动作用的是全身皮肤分为十二个部分,分属于十二经脉,称为
张成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玛丽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认股权证的表述,正确的是( )。
商业银行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本年度个人理财业务报告。年度报告和相关报表应于下一年度的()前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的验收单追查至相应的采购明细账,是为了证实采购与付款循环中的()。
文中批评了几种“不能创造”的错误观点?这篇《创造宣言》认为教育者的最大成功是什么?
设随机变量X,Y相互独立且都服从标准正态分布,令U=X2+Y2.求:(1)fU(u);(2)P{U>D(U)|U>E(U)}.
Hesaidhewasaninsurancesalesman,butlateronshediscoveredhewasa(n)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