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

admin2021-09-16  29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D

解析 A项错误:《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据此规定,乙处分企业财产即房屋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B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将房屋变卖并过户给丁,丁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B项正确。C项错误:丁享有所有权,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房屋。D项正确:乙擅自处置合伙企业财产,违反出资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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