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试说明: 主犯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2010年法条分析29)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试说明: 主犯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2010年法条分析29)
admin
2017-06-14
39
问题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试说明:
主犯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2010年法条分析29)
选项
答案
犯罪集团的主犯即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Z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的标准是()。
有人认为:“数个行为人无意思联络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属于共同危险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请运用侵权责任法有关知识和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间谍罪?()
下列人员中不对未成年人具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是()。
王某为购买出租车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并以该出租车设立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在春节期间,因下雪路滑,王某不慎出了车祸,乘客受伤,车辆也遭受严重损失,由乙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5000元。由于车辆受损,无法营运,王某不但无力偿还已到期的贷款,而且连支付修理
甲男外出务工,与乙女发生婚外情,想与妻子丙离婚。丙死活不同意离婚,甲顿生歹意。某日丙背着孩子丁从山路回娘家,甲潜伏在路旁待丙走近一把将背着丁的丙推下悬崖,二人身亡。后来甲交代,其只是有杀害丙的意图,并不想杀害儿子丁。甲对丁的死亡应当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
随机试题
赵某17岁时从技校毕业进入工厂当钳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赵某应当()。
企业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和不可控因素的变化,对可控因素实施动态组合,以盈利的方式满足目标市场需求,达到企业目标的活动是
耳穴采用毫针刺时,刺入深度的标准是耳穴针刺行强刺激时,刺入的深度是
关于神经症.正确的叙述是
描述疾病流行强度的指标有
初孕妇,妊娠39周,剧烈持续腹痛4小时入院。贫血貌,BP130/80mmHg,P120次/分,子宫硬,不松弛,有局限性压痛,胎位不清,胎心110次/分,阴道少量流血,肛查宫口未开。可能的诊断是()
阴虚内热者慎用,不宜与感冒药同时使用的是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 )。
随着越来越多的西夏文献被发现,越来越多的西夏研究成果公之于世,在西夏的神秘面纱逐渐被________的同时,以西夏文为元素的文创设计产品也正在年轻人中流行,古老的文字更是________出新的生机。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设(Ⅰ)当a,b为何值时,β不可由α1,α2,α3线性表示;(Ⅱ)当a,b为何值时,β可由α1,α2,α3线性表示,写出表达式.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