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
admin
2019-07-10
11
问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请分析:
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该法条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包括: ①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③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X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真题)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
(2018年真题)甲将乙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言与事实完全不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2014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下列关于物权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醛症)的病因中最常见的是
A、痛风患者B、肾衰竭患者C、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D、孕妇及哺乳期妇女E、青光眼患者普萘洛尔禁用于
A.咳嗽痰白稀薄,口不干并有表证B.咳声洪亮,咯痰黄稠并伴有表证C.咳嗽痰少,咳时胸部隐痛,唇燥咽痛可伴有表证D.咳嗽咽痒,咯痰不畅,咳则面红E.咳嗽痰少而粘,胸痛呼吸不利
对肾盂肾炎病人健康教育不妥的是
关于留置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持续改进”是质量管理体系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之一,其核心是提高()。
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应视同辞退福利处理。()
对于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的,可以发给离婚证的条件是()。
MenorcaorMajorca?Itisthattimeoftheyearagain.Thebrochuresarepilingupintravelagentswhilenewspapersandmagazin
A、Switchingmindsetintootherthings.B、Keepingpetdogsoncampus.C、Climbingstairsinthebuilding.D、Enjoyingmid-terms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