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admin
2014-02-27
24
问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选项
A、甲某(19岁)与其15岁的弟弟共同密谋,窃取邻居家一台新彩电(价值3500元)
B、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的老父亲与其一起去贩卖毒品
C、丙某被他人诱骗一起实施一次爆炸行为
D、丁某教唆、利用一精神病患者杀死了自己的情敌
答案
1,4,8
解析
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A项中甲的弟弟不符合犯罪主体条件,不能构成犯罪;C项中的丙没有犯罪故意;D项中精神病患者不能构成犯罪。故选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T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受行政机关行为影响的何人可以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
根据宪法和法律,检察官有下列选项中的哪些情形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甲伙同他人持虚假的私有房产证、收入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与某商贸公司先后签订二份汽车消费贷款购车合同,购买红旗轿车、桑塔纳轿车各一辆,并在此商贸公司的担保下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贷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甲在提走红旗轿车、桑塔纳轿车后,就到旧机动车交易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在上级考察并决定提拔更高职务之前,为了更稳妥地得到提拔,就利用自己是某县政法委书记的职务,安排他人将多次举报自己的乙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对甲的行为,不正确的理解是下列哪个选项?()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被告人在A市盗窃汽车、到B市销赃,后在C市被抓获
甲与邻居乙因排水问题发生争执,甲一时气愤对乙进行殴打,造成乙轻微伤。后公安机关对甲处以200元罚款并警告。乙认为甲所受处罚过轻,而甲认为自己情有可原不应受处罚,两人均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明显过轻,应当对甲处以罚款1000元。下列说法正确
以下关于非政府国际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用人单位在下述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随机试题
UCS/Unicode中的汉字编码与GB2312—80、GBK标准以及GBl8030标准都兼容。()
稳定性爆破型骨折是脊柱中、后柱损伤的结果。
A.球部尿道损伤B.膜部尿道损伤C.肾损伤D.输尿管损伤骨盆骨折多引起
功能定位的目的是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有较高性能价格比的产品。
如图4—2一11所示,在铅直面内的一块圆板上刻有三道直槽AO、BO、CO,三个质量相等的小球M1、M2、M3在重力作用下自静止开始分别沿各槽运动,不计摩擦,则()到达O点。
背景某综合楼框架结构,12层,其中首层大堂,建筑面积1200m2,其室内装饰装修做法见表1A422022-2。问题该综合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审核时发现设在第六层一个计划营业面积360m2的歌舞厅,其吊顶材料选用的纸面石膏板,
(2012年)工作特征模型包含的核心维度有()。
当每年计息周期数m>1时,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关系是()。
根据现代学习理论,学习是学生主动进行的,教师的作用正在削弱。()
下列关于北半球二十四节气中“夏至”的说法,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