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项目,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l0%的比例扣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

admin2019-04-04  16

问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项目,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l0%的比例扣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3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实际产值如下表所示。

    该工程进入第4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困难,合同被迫终止。
    问题:
第1个月到第3个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选项

答案第1个月:签证的工程款为:70×(1一0.1)=63(万元),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3—8=55(万元),第2个月: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80/90≈88.89%<90%,签证的工程款为:80×(1一0.1)一80×8%=65.6(万元),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6—12=53.6(万元),第3个月:本月扣留金为:28一(70+80)×10%=13(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107(万元),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15=92(万元)。

解析 本案例第2问考查的是签证的工程款和签发的付款凭证的计算。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1)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①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②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2)工程量计算:①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③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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