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4年,河北省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依法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应当归还的部分财物还存放在其居住在河南省丙县的表兄家中。于是,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委托丙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丙县人民法院在收到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函件后对委托执行的生效判决
2004年,河北省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依法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应当归还的部分财物还存放在其居住在河南省丙县的表兄家中。于是,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委托丙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丙县人民法院在收到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函件后对委托执行的生效判决
admin
2022-03-15
26
问题
2004年,河北省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依法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应当归还的部分财物还存放在其居住在河南省丙县的表兄家中。于是,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委托丙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丙县人民法院在收到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函件后对委托执行的生效判决进行了仔细的审查,认为该判决证据不足,拒绝对其进行执行。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无奈,请求其上级人民法院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丙县人民法院执行,被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因为被执行的财产在丙县,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丙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
B、丙县人民法院可以对委托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可以向委托法院提出建议
C、丙县人民法院应当接受委托法院的请求进行执行,不得拒绝执行
D、丙县人民法院拒绝执行时,甲市乙区人民法院不应当请求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丙县人民法院执行
答案
2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委托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民诉法意见》第261条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民诉法意见》第159条规定,“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根据上述规定,A、C、D项都是正确的,B项错误,因为受委托法院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S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77题,多选)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92题)
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15%的份额。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2009年卷三27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8题)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30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2014年卷三第78题)
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82题)
随机试题
在上例中,如果允许延期交货,并且每单位每年的延期交货成本为2元,问:经济批量、年库存总成本和年订购次数是多少?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l新世纪以来,中国同周边国家贸易额由1000多亿美元增至1.3万亿美元,已成众多周边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重要投资来源地。中国同亚洲和世界的利益融合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法》中的动物疫病是指动物的
急进型高血压病病人,下列哪种器官的功能损害最为严重
A.机械通气过度B.慢性呼吸衰竭合并休克C.大量利尿剂D.慢阻肺合并呼吸道感染E.应用强心剂可引起呼酸合并代酸的是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其他货币资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定势会束缚人的思维,对于培养思维品质很不利。()
一个数的20%是43,这个数的2/5是多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