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

admin2019-04-17  41

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

选项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并被确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南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Rzw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