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钱、孙、李四名发起人发起设立一家资本金500万元的有限公司,其中赵以现金100万元出资,钱以房屋作价125万元出资,孙以专利技术作价175万元出资,李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出资。四名发起人约定赵先缴纳出资,钱、孙、李在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纳出资。下列哪

admin2021-11-02  11

问题 赵、钱、孙、李四名发起人发起设立一家资本金500万元的有限公司,其中赵以现金100万元出资,钱以房屋作价125万元出资,孙以专利技术作价175万元出资,李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出资。四名发起人约定赵先缴纳出资,钱、孙、李在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纳出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该公司不能成立,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B、该公司不能成立,专利技术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C、该公司不能成立,乙、丙、丁未履行缴纳出资义务
D、该公司可以成立,且乙、丙、丁履行出资义务前即可取得股东资格

答案D

解析 原《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资本制度于2013年改革之后,《公司法》取消了第27条第3款,股东出资形式及其比例高度自由化。据此,A、B两项错误。原《公司法》第26条第1款第2句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公司资本制度于2013年改革之后,《公司法》取消了股东出资的期限要求。而且,依据公司法原理,股东认缴出资之后,即取得股东资格,不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前提,故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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