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21题)
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21题)
admin
2018-03-29
21
问题
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21题)
选项
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B、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C、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
D、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案
D
解析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选项A说法正确。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选项B说法正确。
现代宪法产生的前提是宪法必须系统而全面的规定公民实体权利。
(1)1918年《苏俄宪法》:
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公有制的经济制度被写进了宪法,宪法调整的领域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社会经济领域。此外,苏俄宪法的产生使立宪成为一种世界现象,不再局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2)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第一,加强了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使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精神受到抑制,而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得到重视和提倡;
第二,议会的权力受到牵制,行政权力的扩大得到宪法认同;
第三,宪法授权国家广泛干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力,国家的触角深入社会各个领域。选项C说法正确。
中国宪法逐步扩大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权的限制和缩小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选项D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O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分析方法正确的说法是()
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理性和正义的西方法学流派是()。
追究法律责任时,坚持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就要求()。
法律制裁的作用包括()。
以下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论述,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机关为()。
随机试题
未来计算机的发展趋势不包括()
某处理器具有32GB的寻址能力,则该处理器的地址线有______。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治疗包括
A.肝B.心C.脾D.肺E.肾仓廪之官指的是()
有助于判断中骨盆狭窄的重要指标是
(2011年)运用公式“y=a+bx”编制弹性预算,字母x所代表的业务量可能有()。
利润表中各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的是()。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①伊拉克军官一向美军使用自杀性爆炸行动,萨达姆_________就追授这位军官两枚勋章。②这几年他_________住在北京,没有到别的城市去过。
《北京折叠》
A、 B、 C、 C原句是说Judy住在对面大楼的八层。图片[A]画的是第六层楼,图片[B]画的是第七层,图片[C]是第八层,所以,应该选[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