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admin2014-10-17  25

问题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选项 A、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C、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帐户内划拨
D、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据此,BCD符合规定。《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A项正确,所以正确答案是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IL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