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一酒吧,后因经营不善,亏损4万元,甲决定退出合伙,并支付了1万元的债务,乙丙丁继续经营,但又亏损8万元,三人无力清偿。下列正确的是( )。

admin2016-06-28  28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一酒吧,后因经营不善,亏损4万元,甲决定退出合伙,并支付了1万元的债务,乙丙丁继续经营,但又亏损8万元,三人无力清偿。下列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B、甲仍应对退出后酒吧产生的新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C、甲应对原参与合伙期间的3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丙丁应对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甲只应对其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其退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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