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晚上与同事们吃饭,喝了一杯白酒。饭局结束后,同事们欲送其回家,但是甲坚持自己可以开车回家。在经过一十字路口时,甲看到红灯反应不及时,冲过了红灯将正常过路口的乙撞倒。此时已是深夜,路上无人。甲担心乙事后让自己赔偿,将乙带离事故现场,行使一段路程后,将乙丢弃
甲晚上与同事们吃饭,喝了一杯白酒。饭局结束后,同事们欲送其回家,但是甲坚持自己可以开车回家。在经过一十字路口时,甲看到红灯反应不及时,冲过了红灯将正常过路口的乙撞倒。此时已是深夜,路上无人。甲担心乙事后让自己赔偿,将乙带离事故现场,行使一段路程后,将乙丢弃
admin
2019-08-01
14
问题
甲晚上与同事们吃饭,喝了一杯白酒。饭局结束后,同事们欲送其回家,但是甲坚持自己可以开车回家。在经过一十字路口时,甲看到红灯反应不及时,冲过了红灯将正常过路口的乙撞倒。此时已是深夜,路上无人。甲担心乙事后让自己赔偿,将乙带离事故现场,行使一段路程后,将乙丢弃在路边的草丛中。乙在草丛中未能被他人及时发现致使第二天死亡。甲的行为( )
选项
A、成立交通肇事罪
B、成立危险驾驶罪
C、成立故意杀人罪
D、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乙带离事故现场遗弃,致使乙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E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下列关于著作权和邻接权及二者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共同犯罪人可以认定为自首?()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体现()
沈某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倒在地,王某失去知觉。沈某的朋友冷某正好经过此地,冷某得知真相后应沈某的要求帮助脱去王某的外衣,使沈某顺利地将王某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请从概念、构成要件、效力的角度对上述法条进行分析。
甲(男)乙(女)是男女朋友关系。甲在档案馆工作,乙是某国到中国的留学生。一日,乙以写论文需要查找数据为名,希望甲在档案馆复印一些资料。甲明知这些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但是不好意思拒绝女友的要求,于是为乙复印了这些资料。乙的实际身份是某间谍组织的成员,专门受间谍
甲租赁乙的房屋,乙将房屋交给甲使用。甲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根据法律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
随机试题
某大城市中有一居住小区,用地约7公顷(包括小学及社区服务中心),封闭式管理。该居住小区规划见下图。[问题]1.根据图示,指出该居住小区平面布局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调整意见。
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中期票据采用注册发行,最大注册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
市区内某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8月份相关经营业务如下:(1)进口高尔夫球一批,支付货物的价款820万元,另支付国外代理人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
下列建筑中属于罗马式建筑的有()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__________信息,并加大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惩罚力
TheUnitedStatesEnlargesthePunishmenttotheMediaMorethananyotherindustry,America’smulti-billion-dollarentertai
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为表“金牌榜”增加一个字段“奖牌总数”,同时为该字段设置有效性规则:奖牌总数>=0,应使用SQL语句:ALTERTABLE金牌榜______奖牌总数I______奖牌总数>=0使用“获奖牌情况”和“国家”两个表查询“中国”所获金牌(名次为1)的数量,
调制解调器(M0dem)的作用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