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

admin2019-09-10  30

问题 (2016·山西)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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